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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聘任制应如何化解质疑
 
摘要:强化监督,不出偏差,积极回应舆论质疑,这是公务员聘任制赢得喝彩的前提,在试点中逐渐完善,在完善中真正实现人尽其用,公务员聘任制才能更有生命力。

中国小康网讯王石川日前,新疆发布公告,为自治区地矿局、乌鲁木齐高新区、昌吉农科园招聘9名聘任制公务员。据报道,仅今年10月份以来,已有四川德阳、河南开封、山西、新疆四个地区发布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。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12月初,全国至少已有21个省份“试水”聘任制公务员招聘。

众所周知,早在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,即提出“机关根据工作需要,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,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”。一年后,深圳、上海浦东两地率先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,自此公务员聘任越来越常见,也越来越制度化。

今年7月1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。会议提出“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,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”“坚持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,依照法定权限、条件、标准、程序进行,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”。

从公务员法到中央深改组会议,涉及公务员聘任制时,均有一个关键词:专业。为何要聘任公务员?一大原因是解决现有公务员专业能力不足的难题。相对于公务员考任制、委任制和选任制,聘任制无疑更灵活,也更能实现公务员队伍更加专业化的目标。

十余年来,聘任制公务员越来越常态化,发挥了应有作用,但也引发了几点质疑。

其一,如何避免萝卜招聘现象?有业内人士认为,相对于委任制公务员招录的“逢进必考”,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无疑自由空间更大,要警惕个别人通过聘任制进行“萝卜招聘”,转而变成委任制,最后实现公务员身份的“曲线救国”。这种担心并非多余,为防止并有效遏制此类现象,除了坚持公平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等原则,更需提高违规违法成本。

其二,如何避免只进不出现象?相对于被誉为“铁饭碗”“金饭碗”的委任制公务员,聘任制公务员任期多则三五年、少则一两年,能进能出是常态。但据报道,某市短短几年内聘任了数千公务员,但无一人解聘,原因是缺乏应有的考核标准。为规避这一状况,就应该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。

其三,该质疑聘任制公务员高待遇吗?相对于委任制公务员,聘任制公务员待遇较高,比如,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招聘公务员,年薪为30万到40万元;重庆面向全国招聘6名公务员,年薪最高50万元。高是高点,但是人有所值,待遇与能力必须匹配。如果被聘任的公务员干不出成绩,达不到要求,恐怕也得不到高待遇,因此无需羡慕聘任制公务员的高薪,更何况不是所有的聘任制公务员都能拿到高薪。

其四,聘任制公务员能带来鲇鱼效应吗?有观点认为,公务员聘任制更专业、更灵活、更规范,对公务员选任制度形成了重要补充,如同鲇鱼激活了公务员选任的“一池春水”,推动着公务员队伍建设朝更加高素质、专业化的方向迈进。实际上,靠聘任制公务员来激活委任制公务员的活力并不容易。当然,无论聘任制还是委任制,只要是公务员就应该恪尽职守,不负重托,否则就应该挪出位置。

据统计,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,对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,有些发达国家聘任制公务员占比超过50%。与之相比,我国公务员聘任制虽然迈出了较大步伐,但仍有较大改进空间。

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(试行)》已于今年9月19日起施行,其中还谈到了纪律监督。强化监督,不出偏差,积极回应舆论质疑,这是公务员聘任制赢得喝彩的前提。一言以蔽之,在试点中逐渐完善,在完善中真正实现人尽其用,公务员聘任制才能更有生命力,从而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朝更加高素质、专业化方向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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