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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点被遗忘的周秦大变革
 
张宏杰

秦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——秦朝,它取代了存在时间长达近800年的周朝。这就是“周秦之变”。我们一般用秦始皇统一六国,或者秦始皇建立大一统郡县制度来讲那段历史,用“周秦之变”这个说法的不多。那么我为什么要用“周秦之变”呢?因为这四个字言简意赅:“周”是指封建分封制度,“秦”是指大一统郡县制度,“变”是指以秦始皇统一中国为时间节点,在此之前2000年的中国,和在此之后2000年的中国,存在本质性的不同。

到底发生了哪些方面的变化?要讲清这一点,我们可以先分析一个故事。伍子胥是楚国人,与孔子是同时代的人,据说比孔子大8岁。他的父亲和哥哥被楚国的国君楚平王给杀了,他为了报父亲的仇,跑到了楚国的敌国吴国,带领吴国的军队,把楚国给灭掉了,还把楚平王挖出来鞭尸。
 
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复仇故事。伍子胥在中国文化里当然是正面形象,他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贤人。就连楚国后来的大诗人屈原也好几次写诗歌颂他。因为我们从小听惯了这个故事,所以习之不察,但是如果你细想一下,就会发现这个故事很奇怪。这伍子胥分明不是什么好人:他是楚国人,父亲被楚平王杀了,那是因为“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”,他不光不能反抗,还要继续为国效忠,结果他叛国投敌,把自己的祖国给灭了。这显然是大逆不道,这伍子胥应该是“楚奸”啊!

后世岳飞的情况就很类似,岳飞和长子岳云都被宋高宗杀死了,死得很冤枉。岳飞的另外三个儿子活下来了。这三个儿子如果和伍子胥一样,去投奔金朝,帮助金朝灭了宋朝,然后把宋高宗的坟挖了,鞭尸三百,大家会歌颂他们吗?为什么伍子胥这样一个大楚奸,在先秦会受到肯定呢?这个故事鲜明地反映出,周秦之变之前,和周秦之变之后,中国人的生存逻辑变了,评价标准也不一样了。

在周秦之变以前,中国社会秩序的最高原则是血缘原则:家大于国。周代的社会是一个血缘社会,周王把自己的亲人分封到各地,他的亲人又在自己的小国之内,再进行层层分封。这样分封的结果是,周代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大家族当中,效忠于自己的家族,比效忠国家重要。所以当时人的价值标准是“父高于君”,父亲比国王重要。儒家认为,血缘是至高无上的,“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”,而且给父亲报仇,是绝对正确的,别管对方是国君还是什么,因为“父高于君”。
 
周秦之变的第一个层次,就是从小共同体变成大共同体。 什么叫小共同体?就是老子說的“小国寡民……鸡犬之声相闻,民至老死不相往来”。周初天下是一千多个方国,薛涌说:“一千多个国,大体都集中于狭小的中原地区,每国的人口平均也就是几千人。”为什么老死不相往来呢?因为各国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,不用往来。

当时社会横向的结构是不连贯的,可以互不往来,或者很少往来。纵向呢?当时社会上当然有等级结构,最上面是周天子,然后是诸侯,然后是卿,然后是士。虽然整齐有序,但是这种结构不像后来的官僚结构那样能“一竿子插到底”。

为什么呢?每个人只对他的直接上级负责,不对上级的上级负责。读春秋战国史料的时候,相信很多人会有一个疑问:为什么孔子和孟子周游列国,不停地徒劳地游说各国的君主,却不去见最高领导?明明他们好几次路过周天子的领地,但就是不去朝见周天子。这是怎么回事?在周制中,只有诸侯才需要效忠周天子,有朝见周天子的义务。孔子和孟子勉强只能算卿大夫一级,他们只需要对诸侯一级负责,轮不到他们对周天子负责。
 
周代的人们是生活在一个一个小的自治社会当中的,也就是小共同体当中。在这些小共同体中,各地诸侯大夫的权力是世袭的,不是上面的天子或者国君赐予的,因此也不能被他们剥夺。统治者的经济来源是自己领地的收入,而不是上一级给的工资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他们有很大的自治权,他们的实力来自自己领地内民众的效忠,而不是凭借上级领导的赏识。他们很在乎是否获得本地民众的支持,制定措施要考虑民众的感受,剥削和压迫必须有一定限度。因此,在这种社会结构中,自上而下的社会控制力也是很差的。上一级的命令只能到达自己的下一级,而无法穿透一层层的层级结构直接到达社会最底层。

与此同时,小共同体社会的信息传递效率是很差的,周天子会了解诸侯国的一些大体情况,但很难掌握具体情况,至于诸侯国下面各个卿大夫领地的情况,他更是完全不了解。他想知道全天下一共有多少人口,直接从老百姓那里收税,是很难的,甚至是不可能的。换句话说,这样的社会,汲取能力很有限。因此,这种小共同体的结构显然不利于国家集权,也不利于国家汲取社会资源,统一指挥来办大事。

所以周制的社会结构就像是大船中有一个又一个的隔水舱,虽然同处一条大船,但这些隔水舱彼此是相对独立的。周秦之变的内容,就是国家权力打破层层限制,把小隔水舱全部打通,把一个个小共同体连接成了一个大共同体。首先,各诸侯国不存在了,贵族阶层被整体消灭了,六国贵族活下来的都被迁到了首都,不再有封地了。原来的封地全部变成郡县,由皇帝派地方官管理。地方官治理的逻辑和世袭贵族是不一样的,他们的权力和地位完全来自皇帝,所以他们唯皇帝之命是听,不在乎被他们统治的老百姓对他们怎么看,因为他们是“流官”,干几年就走。

皇帝的命令因此很容易直接贯彻到社会最底层,想要收多少税,马上就能收上来,想要调动多少人修长城,马上就能调动起来,不必管百姓的死活。所以,秦朝和汉朝出现了许多“酷吏”。接下来,秦始皇又对民间的家族制度动手:贵族虽然没有了,但是血缘家族仍然是有效的民间组织形式,人们如果忠于家族,就会妨碍他忠于国家。儒家认为,孝子就是忠臣,所以求忠臣于孝子之门。而法家的逻辑完全相反,我们不要孝子,只要忠臣,因为孝子只重视他爹,不能尽忠国家。所以秦代和汉代都鼓励老百姓分家,甚至强迫老百姓分家。
 
这样做的目的当然就是强制解散大家庭,把一夫一妇的个体家庭作为最基本的社会细胞。这样民众就原子化了,变成由最高统治者直接控制的“编户齐民”。秦晖先生考察了上至秦汉,下到唐宋,包括湖南(长沙一带)、湖北(江陵一带)、四川(成都平原)、中原(洛阳一带)、河西走廊(张掖—敦煌一线)等地的历史资料,他发现,从内地到边疆,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,全都是非宗族化的乡村,没有任何一例聚族而居的。这说明秦制为了打散家族的控制,花了很大的力气。有人说,不对,我们南方的很多村子只有一个姓。这个基本都是宋代之后宗族复兴的结果。所以,在周秦之变后,小共同体社会变成了大共同体社会,导致中国人的生存逻辑发生改变。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,社会价值就从“父高于君”,变成了“君高于父”,人们要忠于国家,而不是忠于自己的家族。

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心里遵循的不能有其他,只能有君主的新准则。所以在秦代之后,中国人开始推崇另一种价值,叫“舍小家顾大家”,叫“大义灭亲”,叫“忠孝不能两全”。不管皇帝怎么对待自己的臣民,臣民都不能反抗——所以岳飞的儿子也就不能去投奔金国了。

那么这一切,包括建立一个高效严密的官僚体系,包括把血缘组织打散,有什么目的呢?显然是为了提高国家的动员能力和汲取能力。这样,“2000万人口的秦朝,可以调40万劳动力去修长城,70万人去修始皇陵,70万人去修阿房宫,50万人戍五岭……这是宗法时代的周天子绝对不敢设想的”。所以,小共同体和大共同体的区别,或者说周秦之变的主要内容,就是政治组织形式变了,国家的汲取能力大大提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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